第297章 谈判桌上 (第1/3页)
1985年,华兴的专利陆续获批了。
到年底,五十二项专利申请里有三十八项已经拿到了正式授权,覆盖香港、美国、英国和西德四个地区。剩下的十四项还在审核中,预计一年内也能批下来。
拿到专利以后,陈守业做的第一件事不是收授权费,而是发律师函。
发给了六家公司:日本卡西欧、日本夏普、日本NEC、韩国三星、韩国金星、台湾宏碁。这六家公司都在生产和华兴计算器类似的产品,其中至少有三家用了跟华兴专利重叠的技术。
律师函的内容很简单:贵公司的某某产品涉嫌使用了华兴集团持有的某某号专利技术,请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或与华兴集团协商专利授权协议。
六封信发出去以后,反应各不相同。
卡西欧最先回应,他们的法务部回了一封信,措辞客气但态度强硬,说"经核查,卡西欧的产品未侵犯华兴集团的专利,我方保留反诉权利"。
夏普没有回应。
NEC派了一个法务代表来香港,跟罗保谈了一次,说"需要时间评估",然后就没有下文了。
韩国三星的反应最激烈,他们的法务总监亲自飞来香港,在华兴的办公室里拍桌子,说"华兴的专利是无效的,我们会向法院申请宣告无效"。
台湾宏碁的态度最软,他们的法务代表来香港谈了一次,当场表示愿意协商授权。
陈守业没有自己出面,让罗保和专利律师去处理。他只在背后定策略:先软后硬,谈得拢的收授权费,谈不拢的上法庭。
第一个谈成的是台湾宏碁。宏碁是台湾最大的电脑公司,刚起步做计算器,用了华兴的运算逻辑专利。罗保跟他们的法务谈了三轮,最后达成的条件是:宏碁每台计算器向华兴支付两港元授权费,按季度结算,合同期五年。
宏碁一年卖五十万台计算器,一年就是一百万港元。钱不多,但这是一个开端。有了第一家企业付费,后面的就好谈了。
第二个谈成的是韩国金星。金星是韩国第二大电子企业,他们的计算器用了华兴的两项专利。罗保谈了五轮,最终条件是:每台一点五港元,按年结算,合同期三年。金星一年卖八十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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